郭喜林
本来,城市里的电动摩的是在出租车基础上,为百姓提供拾遗补缺服务的。而且又能给百姓省点钱。如果不是冲着省钱的目的,大家也不一定会选择没有安全感的摩的。然而,没想到,成都郫县的摩的队伍里竟然有对女大学生图谋不轨,坐一趟摩的,不仅会被劫财,而且还会被开摩的先生劫色,而且还说是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对于这样的色鬼,成都市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依法严厉打击?难道,还要给色鬼们违法“改善生活”的机会吗?
据四川在线8月1日报道,6月20号下午2点过,正在读大三的小杨从成都坐地铁回学校上课,在犀浦地铁站出来之后,因为赶时间,她便搭乘了一辆红色“野摩的”。小杨下车后,男子先是把她身上的一千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抢走,然后又看上了她脖子上的金项链。小杨身上的东西被搜刮得差不多了之后,男子又把小杨手提包里的手机数据线拿出来,把小杨捆了起来,逼着小杨给她妈打电话,说自己遭绑架了,喊杨妈往小杨的银行卡上打五千块钱才放人。然而就在案发后的第二天,这名男子居然用同样的手法抢劫了另一名女大学生小应的3千块钱,并且对小应实施了猥亵。
这说明,正是由于某些受害女大学生息事宁人,没有及时报案才使得犯罪分子日益猖狂。如果及时报案,那些违法摩的司机就会受到公安机关依法严惩。然而,这也说明,无论是郫县还是成都市公安机关,对于非法摩的依法打击不力。而且,社会治安的信息不畅通。如果县市两级公安机关能够及时深入群众,对郫县摩的非法运营市场和社会治安进行依法调查,就能及时对非法摩的采取有效法律监督,并依法取缔非法摩的运营。
然而,郫县和成都市两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坐在空调办公室里享清闲,他们不愿意在大热的天里用心走基层。而是用官僚主义作风在坐等群众检举报案。如果没有群众举报,可能郫县非法摩的劫财又劫色的违法犯罪行为,不知道会猖獗到哪一步。由此可见,郫县和成都市公安机关在开展的党员“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抓得不严不实,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效果。而且,两级公安机关与党中央和 总书记的“三严三实”总要求相差甚远。
应该说,在郫县和成都市的交通运输繁华地方,机动车非法营运现象肯定会有。因此,这就需要两级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尽职尽责,越是炎炎夏日,越应该把警力放到基层,更应该把社会治安依法预防工作贯彻落实到位,绝不应该把郫县与成都紧密接壤这一特殊地理位置忽略掉,而且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全力把社会治安的预防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而且,应当把责任追究常态化、法治化和制度化。如果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预防工作能够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非法摩的就不敢如此猖獗。
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就此来说,郫县和成都市两级公安机关应该认真学习和领会 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实际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摩的营运,要通过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使非法摩的得到依法严惩和取缔,决不能让非法摩的劫财又劫色的违法行为继续存在。必须通过依法整治,使郫县和成都市的社会治安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如果整治不力,非法摩的出现反弹现象,就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进行责任追究,绝不心慈手软。我们决不相信,非法摩的会变成久治不愈的“牛皮癣”。关键在于领导重视不重视,依法执法的力度大不大。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