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21日重庆晨报、大渝网报道,重庆一名16岁少年因不满同学上课吵闹,打扰自己学习,将购买的农药投放到教室公共饮水机内。因为一段无足轻重的课堂喧哗而投毒害人性命的举动完全可谓之为丧心病狂,值得庆幸的是,并无人员伤亡。
回顾过往这些年,只被报导过的校园投毒案就有1994年的清华朱令铊中毒案、1997年的北京大学铊投毒案以及2007年的中国矿业大学投毒案。而上述所列的案件的诱因的共同点在于都是由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所引起的。这就不得不让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区区一件小事何以能够让作案者无视法律、罔顾生命?
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接触的事物媒介、范围也更加广泛。这也就让他们的思想更复杂,更容易走上极端。另一方面,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现今的青少年大多都是独生子女,有的家庭几世同堂,作为整个家庭的 一个孩子自是得到了诸多的关注和宠爱,所以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他们也容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一但周围的生活不尽如人意,稍稍不顺心便会不计后果地做出一些丧失理智的事来。尤其是在他们离开父母进入大学这样一个陌生环境的关键时期,因为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而缺乏与人相处的基本能力。
另一方面,投毒案也暴露出了肇事学生对他人和自己生命的漠视。尊重生命原本是最基本的社会准则,但生命教育在年轻学生群体中的严重缺位,使得剥夺他人生命这样突破底线的事,在投毒案当事人看来却只是“作弄、开玩笑”而已。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人生观。毕竟,我们既到这世上走了一道,就得珍惜生命的价值,这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王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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