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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育儿假”是值得推广的进步

2017-06-08 10:00  川北在线
  6月5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发布文件,明确提出“男性育儿假”概念。文件规定,女方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不少于十五天的共同育儿假。对此,江苏省总工会和江苏省妇联回应称,“共同育儿假”法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正式实施后,男性职工可向单位提出休假申请。
 
  此前,女性职工有产假,男性职工有15天左右的陪产假。但对于生养孩子来说,这些夫妻的共同假期,依然是很难满足需求的。特别是,孩子出生初期,相关照料工作需要专人承担。男方15天左右的陪产假,远远无法实现照料目的。这是江苏拟出台“男性育儿假”的基本前提,也是“男性育儿假”出台的重要意义:“男性育儿假”可以有效减轻家庭生育压力,特别是女性所面对的压力。
 
  除此之外,“男性育儿假”是对目前全面二胎总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应。二胎政策实现以后,很多家庭如果选择生育二孩,必然要面对“即要照顾小的,又要兼顾好大的”等问题。虽然此前全国各地都有延长二胎的产假等,但给予男性更多的假期,让其也享有育儿假,明显也是非常必要的,是与计划生育总政策相适应的。
 
  “男性育儿假”同时体现的是一种平等理念。生育本是男女之间共同的事情。虽然生育义务主要由女方承担,但男性也有义不容辞的相关照料等义务。如今,我们提倡男女平等,包括工作平等、家庭地位平等。而男性育儿假“倡导平等就业和夫妻共同承担家庭劳动”这一理念,这是对男女平等的最好实践与保障。
 
  “男性育儿假”15天虽然不多,但其体现的却是一种关爱,是对二胎政策的支持,是对男女平等的落实,是一种文明与进步,其不仅可以有,而且有必要“江苏带头、全国推广”!刘鹏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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