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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室友嬉戏打闹不是霸凌遮羞布

2019-05-31 23:47  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作为大学生,已经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的成年人,而不是不懂世事的幼儿。所以,大学生室友不应该把同学的衣服扒掉作为嬉戏打闹的“开心果”洋洋得意。当自己开心和得意的时候,被凌辱的同学必然会受到极大的心灵伤害。如果不承认这个基本事实,而是为了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霸凌事件淡化成“室友嬉戏打闹”,这不是太原师范学院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而且,缺乏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法治观念。
 
    据中国新闻网5月31日报道,近日,微博上一则标题为“大二女生长期遭室友恐吓侮辱 被外传裸露视频致重度抑郁”的消息引发关注。太原师范学院5月30日深夜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学生反映遭受校园暴力情况的说明”,声明称,关于网友关心的微博中“潘同学长期遭受李同学暴力”的问题,经与当事人和周围宿舍人员、班干部等14人反复核实,4人在宿舍内常有相互嬉戏打闹的情形,的确存在玩笑过度的举动和言行不妥的情况,但并未发生过暴力行为,潘同学及其他3位舍友均对此表示认可。
 
    如果潘同学是在学校和老师施压下委曲求全表示认可学校的处理结果,那并不能让嬉戏打闹过头的同学从中汲取教训,只会起到包庇和纵容的效果。如果从依法治校的角度来考量,这件事情必须让嬉戏打闹过头的几个同学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当面向潘同学赔礼道歉;如果不从依法治校方面实施严厉问责,类似的嬉戏打闹过头就会滋生出难以预料的刑事案件隐患来。因此,太原师范学院理应对此事进行慎重处理,并对相关当事人提出通报批评和警告。这绝不是小题大做,而是依法治校必须坚持的法治原则。
 
    平心而论,同学之间的人格尊严是平等的,任何人不能对他人实施侮辱。因此,大学生室友之间必须相互尊重,不能相互排斥和欺凌;因此,大学生室友之间必须相互理解与信任,不能相互猜疑和以强欺弱。尤其是作为有知识和有文化的大学生,凡事必须体现出自己的综合素质来,绝不允许用鲁莽和违法的方式粗暴地对待其他同学。而且,大学生必须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文明修养,不能让自己的言行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而且,大学生不管做什么事情,必须考虑到行为不当将会承担法律责任。只有用法治理念约束自己的言行,才能让大学生时时事事遵纪守法,并自觉受制于国家和学校法律与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才不会让自己触犯国家法律。并不是说,没有把潘同学的依法扒成裸体,并不是没有将视频发到互联网扩大社会影响就不需要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而且,大学生必须学会用社会公德和法律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而且,大学生必须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且,大学生必须敬畏国家法律权威与尊严,不能放任自由,自由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而且,大学生把理解和尊重他人作为为人处事的行为规范,不能让自己的言行游离于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之外。同时,高等院校应当把普法教育当做大学生的必修课。只有强化法治教育,才能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法治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行动。
 
    正如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先生所说:“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也就是说,不管是高等院校还是社会,社会道德和法律是唇齿相依的关系,两者具有相互依赖和促进的作用;也就是说,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与组织,都需要社会道德和法律对人们所需要的社会秩序进行有效约束。而且,法律起着非常重要的制约作用,社会道德必须在法律保护下才能得以实现。尤其是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过程中,每个公民必须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因此笔者认为,大学生“室友嬉戏打闹”不是霸凌遮羞布。大学生在校期间只有敬畏国家法律权威,才符合我们国家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需要的正能量,才能通过依法实施监管让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才能让大学生精诚团结,并成为国家所需要的栋梁之才。(郭喜林)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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