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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该如何掌握“戒尺”

2019-11-29 10:57  川北在线
  教师应该如何掌握“戒尺”
 
  教师对学生的成长有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不止体现在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在价值观、思维方式、心理上的引导。而教师惩戒是教师已达到学生行为矫正目的的常用手段。对学生的身心施加某种影响,让学生产生悔改之意。但是在现实教育实践当中依然存在对教师惩戒行为的合理限度缺乏明确规定的问题,使得体罚和惩戒的边界不清晰。
 
  那么教育惩戒应该如何把握好度?又应该如何界定体罚和惩戒的边界?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所以教育的惩戒一些温和但行之有效的手段,主要应该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平等原则,教师应该平等对待学生,一视同仁;二是尊重原则,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三是比例原则,教师惩戒的手段和学生的行为性质应当成正比,并且不得进行体罚,侵害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张城玮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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