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为保证大春生产用肥质量,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增产增收,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从4月10日到6月10日为期2个月的肥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对全市10家肥料生产企业,7个县(市、区)城区、311个乡镇的566家批发零售门店进行了全面的执法检查。
重点整治了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行为;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号的行为;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及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行为;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行为;产品未附标签、标识内容不齐、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行为。
目前已依法对22家违规经营门店发出了限期责令改正书、对1家肥料批发商进行了立案处罚;受理举报案件1件;调解肥料纠纷9件;抽检肥料样品20个,经检验有效成分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