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近日,市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年底前全市务必实现所有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全达标。
通知明确,各地村(社区)活动场所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设计、招标,9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10月底前完成设施配套,11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按照规定,全市306个新建和237个改(扩)建的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分别不得少于90平方米、300平方米,村“两委”示范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社区“两委”示范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个村或社区“两委”示范活动场所,每个县(市、区)建成后的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必须做到样式、风格和内容的有机统一。
通知要求,所有建设中的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一般应具有1院7室1站,即:有独立院坝、村(社区)党组织办公室、村(居)民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电教)室、党员活动室、计生(卫生)室、村民调解室、图书室、便民服务站。建成后的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要成为村(社区)“两委”办公和便民服务、农(居)民培训、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综治调解、农家(居民)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今年基层党建的一项重点工作,落实资金和人力,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做好工程质量把关。市委将把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2015年度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硬指标,严格检查、逗硬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