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5家企业因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不合格责令整改。
据市环保局2015年第一季度现场核查表显示,瓮福达州化工有限公司烟气流速、烟气温度对比不合格;达州市南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流量对比不合格;宣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口COD、氨氮,废水总排口氨氮对比不合格;渠县隆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废水进口氨氮,废水总排口COD、氨氮对比不合格;万源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口氨氮、出口氨氮不合格。对此,市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污染源自动监控传输有效率考核”的要求,已发出环境监察意见书,责令上述企业进行整改。要求企业必须在接到负责直接监管的环保部门的整改通知书后48小时内,完成对不合格自动监控设备的整改任务,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对逾期未报送的,将视为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