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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明年起社保“五险合一”征缴稽核

2015-08-10 09:46 达州政府网 A+ A-
    原标题:明年起全市社保“五险合一”征缴稽核——来源:达州政府网

    为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

 《意见》要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主要是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统一分账、统一稽核、统一基础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统一登记申报:市、县社保局负责统一办理用人单位和个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变更、注销登记等事务;统一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五项社会保险时,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即:一个缴费基数作为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征缴:市、县社保局统一征缴五项社会保险费,实行“一单计划、一单征缴”,以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对未按时足额缴纳五项社保费的用人单位,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社保局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统一分账:市、县社保局按照“分险种核算”原则,分账核算各险种社会保险费的收入,分险种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规定及时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内的五项社保基金,转入市、县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做到“收入户”月末无余额;统一稽核:市、县社保局统一负责对用人单位缴费基数进行稽核,对用人单位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等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处罚;统一管理:市、县社保局要建立全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统一负责采集、整理、管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承担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查询和寄送等工作。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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