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项整治——来源:达州政府网
为深刻吸取天津危化品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市消防支队决定从本月15日至下月15日,开展为期30天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范围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主要是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装卸企业及其他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及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罐区等。
重点检查事项
此次检查将切实掌握本地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底数,重点了解场所经营性质、责任主体、规模大小、安全管理架构配备,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种类,各类物品存量,理化特性,火灾爆炸、毒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及危险等级;重点检查场所是否依法经过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是否依法经过安监部门审批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并在有效期内;重点检查场所选址定点及平面规划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场所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重点检查依法应建企业专职消防队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建立,是否成立工艺处置专家小组,对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危险化学品特性等专业问题,发挥专业人员作用,辅助现场灭火救援决策;用于应急处置的专业车辆、装备器材、灭火药剂的储备种类及数量是否满足相应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黑名单”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依法实施处罚;因外部原因难以短时间整改到位的,必须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短期安全保障方案和整改方案,经专家评审确认后分期分阶段整改;凡检查发现严重影响本地区公共安全的场所,要坚决予以临时查封,一律将检查发现隐患“清单式”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实行“黑名单”制度管理,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甚至催办,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整改消除,严防养患成灾。
[责任编辑: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