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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航运企业安全监管

2016-08-11 03:39  盐阜大众报

本报讯(赵树海)近日,市地方海事局出台关于航运公司安全生产分析评估会情况通报文件,对6月份以来督查各地方海事处组织召开的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生产分析评估会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督查的总体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该局针对辖区少数航运公司安全意识淡薄、船舶安全状况欠佳、安全管理缺位等问题,采取召开安全生产分析评估会、查阅管理制度台账资料、现场督查指导等方式,将航运公司安全监管有关文件编制成册,通过船舶配员专项检查、船载ais设备静态信息固化升级、通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等方式,明确航运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监管措施,从源头上规范对航运公司的监督管理。

同时,该局加强检查管理,狠抓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海事管理机构监管责任的落实。明确要求各地地方海事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了解掌握工作要求;航运公司法人必须掌握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好相关台账;各处在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告知,并督促公司按要求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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