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加强重要雨情、险情通报,实现到村、到组、到受威胁群众。
二是加强监测监控和预警。增派力量对各类隐患进行排查,完善相关安排部署、排查、整改记录;对各种灾害隐患点要落实专人24小时进行监测监控,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对受到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威胁公路、桥梁及时设立警示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防止出现伤亡事故;对山洪行洪区内低洼地带和城市内涝区群众提前做好人员、财物转移等相关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做好灾情统计和灾民安置。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奔赴受灾区域详细查看灾情,做好受灾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稳定。
四是做好灾后防疫。落实消毒防疫人员和物资,对受灾区域及时进行清淤、消毒、杀菌,严防疫病发生。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暴雨天气条件下各种灾害防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从严、从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