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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地税推行首问责任制

2014-08-12 12:22 广安日报 A+ A-

  “以前,办税遇到问题不知该问谁,现在有了‘首问责任人’,我们纳税人有了难办的事、不懂的事不再担心费时费力到处跑了。”8月4日,在一位地税干部的热心指导下,轻松办完涉税事宜的张女士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为更好提高工作效能,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我市地税系统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要求首位接洽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无论该税务人员是否为纳税人办理事项的具体承办人都必须负责到底,确保纳税人话有人听、惑有人解、事有人办。首问责任人承接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涉税事项,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依法依规 限时办结或答复;对资料不齐全或不完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一次性告知所有办理要求或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等。承接属于职权范围外的涉税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将纳税人指引到相关的承办部门负责办理,税务机关职责范围之外的要向纳税人详细说明并给予必要的帮助。该局还在部分办税服务厅设立了首问责任岗,抽调业务骨干值班,主要负责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咨询和投诉等问题,引导和协助纳税人及时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对无法当场解决的事项,由责任岗值班人员向纳税人说明情况,并帮助纳税人联系到有关负责人,明确答复时限,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反复跑等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张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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