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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施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4-08-12 13:26 广安日报 A+ A-
    原标题:我市施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来源:广安日报

    日前,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我市已开始执行《广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将对各区市县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并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广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中规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年度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标准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划分为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区市县每年要先将本地区相关项目进行自查,再由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和抽查等,以进行划定考核等级,考核报告将向社会公告。

    考核的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地区将被列入期整改对象,同时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入河排污口等项目环评审批,如在限定期间整改不到位则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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