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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4-11-13 13:06 广安日报 A+ A-
    原标题: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来源:广安日报

    11月1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人事任免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副主任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蔡学勤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廉洁自律,勇于开拓创新,为实施“三大战略”、实现“两个跨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表决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要公开向宪法宣誓。鉴于目前宣誓程序尚无依据、誓词尚无规定,本次任命人员暂未举行宣誓,待有关办法、规定出台后补行宣誓。

    市委副书记袁险峰,市政协副主席欧太元应邀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友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凡示,3名省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会议。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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