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文物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围绕这一目标,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预警机制。完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保护网络建设,为每处文物保护单位落实了文物保护员,确保野外重点文物安全。
二是抓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普查国有单位文物、可移动文物收藏情况;派员参加国、省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系统学习文物登录规范、普查文物信息指标体系、普查信息采集软件等,在原有数据基础上参照普查规范,修订了相关数据。
三是争取文物保护资金有成效。向上争取到广安白塔、冲相寺摩崖造像修缮经费和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区财政先后安排资金27万余元,用于维修肖溪冲相寺、广安白塔、广安文庙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安装监控设施,并投入使用。
四是明确文物保护范围。对广安白塔、广安县立高等小学堂旧址、冲相寺摩崖造像、文庙等6处文物保护单位重新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