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起,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在全国税务机关施行。市国税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抓好出口退(免)税规范落实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加快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退税衔接的对生产企业退税工作下放到县(区)国税局审批,减少审批层级和手续,同时选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县级出口退税岗位,切实提高审核、审批工作效率。
二是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速出口退税资料的内部流转,特别是市、县和市局之间的资料流转速度,对纳税人申报的符合规定的出口退(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如果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信用好的第一类,将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实施分类管理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简化工作流程,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结合出口企业的经营情况,对纳税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先退后审;对纳税信用差的企业,强化管理,从严审核,排除疑点后方可退税,改变过去无差别的管理办法,使信用好的企业出口退税时间进一步缩短。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与服务。在利用好传统宣传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打造新媒体宣传平台,通过行业网站、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QQ群、微信等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将出口退税宣传和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出口企业的方方面面,对重点联系企业提供“一对一”个性服务,提高宣传和服务“落地率”,使出口企业及时和全面了解退税政策。
五是加强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密切关注和跟踪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变化以及对 的影响,及时调研掌握出口企业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好“营改增”、 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等出口退税新政策,利用政策积极引导企业扩大对外服务,鼓励服务出口,促进 发展。
六是深入调研解决出口企业实际问题。深入企业尤其是重点联系企业进行细致的工作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摸清情况,了解企业的经营动态、实际困难和对出口退税工作的需求与建议,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