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审批,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
二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加强对重点企业及重点行业的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对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绝不手软。
三是强化农村环境监管。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的督查检查,严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大畜禽养殖监管,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四是加强廉政能力建设,推进阳光执法。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约束环保执法人员,增强执法人员严于律己、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服务意识。
五是积极处置信访投诉。搭建12369环保热线“连心桥”,24小时接受群众投诉监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 标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做到有访必办,有诉必查,力争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妥善解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