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行为,前锋区广兴镇推进四项制度,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真抓实干,依法办事。
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建房用地审批、临时救助申请、农村合疗报销、高龄补助申请、各类证明审核盖章等10余项事务纳入村委会代办范围,实行24小时接办制。
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坚持先审计后换届。从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逐村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进行公开。
对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实行年度、任期 、践诺和评诺制度,镇党委每年末、换届时均要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目标 践诺情况进行述评,跟踪问效。
实行村干部惩戒制度,对群众反映工作飘浮、廉洁自律差、群众基础不好的村干部,由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诫勉后仍不改正的,进行免职或依法罢免。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严重渎职失职以及违纪违法的村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