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1.5%,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惠及全区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职工共计12300余人,有效减轻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负担,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率,对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