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将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村、贫困户和驻村工作组等信息全部录入《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区有档、帮扶干部有日志”,并适时根据贫困人口变动情况更新扶贫信息,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二是健全投入整合机制。以专项扶贫项目为引领,整合区级财政投入和其他资金2.4亿元用于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扶贫开发中的“造血”作用,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落实小额信贷440万元。
三是完善项目监管机制。实行贫困村竞争性优先实施机制,优先实施乡镇党政重视、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年度减贫任务繁重的贫困村。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健全完善项目申报审查备案、实施管理、联合验收等制度,落实乡镇 和村纪检组对扶贫项目的监管责任,动员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实施监管和项目验收,规范扶贫项目实施。
四是构建多元帮扶机制。建立区级领导、区级部门定点帮扶贫困村制度,组织全区63个区级部门干部职工4450人,组成136个驻村工作组落实驻村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村有2个以上单位、每户有1名以上干部联系帮扶,实现了帮扶单位对重点贫困村、驻村工作组对重点贫困村、帮扶责任人对重点贫困户“三个全覆盖”。创新社会帮扶工作,建立“爱心扶贫网”,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公益活动,社会各界通过捐赠、结对子、投资兴业等方式投入帮扶资金7300余万元。
五是创新奖惩考核机制。印发《广安区扶贫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以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乡镇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单位评先评优、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