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成立了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与分工,扎实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以及随意处置、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强化监管,完善记录。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从事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单位和个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做好拍照、录像、现场督促、指导无害化处理、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记录等工作。四、强化管理,严格核查。严格按照《广安市畜牧食品局、广安市财政局转发省畜牧食品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广安畜食发〔2012〕26号)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申报工作,并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统计上报数据真实;对规模化养殖场出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登记资料不全、没有无害化处理照片、弄虚作假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