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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出台“十八条”措施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

2015-06-04 13:12 广安区政府办 A+ A-

    近日,广安区出台《2015年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十八条措施》从项目投资、鼓励创新、企业融资等方面加强工业经济发展。

    一、鼓励工业项目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0.3亿元-0.5亿元且完成当年投资计划的新开工工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投资额在0.5亿元-1亿元给予10万元奖励;投资额在1亿元-5亿元给予20万元奖励;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

    二、鼓励规上企业培育。对当年新培育的规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同时,对新培育的规上工业企业当年每新增产值1亿元,每户给予2万元奖励, 奖励不超过10万元。从产业发展资金切块安排100万元,用于加大对重点小微企业的培育。

    三、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对成功创建 、省级、市级中心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成功创建为中国驰名商标、省 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质量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对成功创建为 、省级质量品牌或标准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生产经营正常且有市场订单的重点骨干企业和省列“小巨人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按2015年发生的新增贷款给予0.5%的贴息支持(每户 不超过50万元)。对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按2015年新增业务量的0.5%给予担保业务补助,每户最多不超过30万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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