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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积极贯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系列政策措施

2015-06-17 19:14 邻水县政府办 A+ A-

  ⑴放宽购房者部分限制。去年以来,实行购买商品住宅不再限制套数、不再要求购房人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和一定年限内纳税或缴纳社保证明,没有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实行限制性的规定。⑵解除对房地产企业价格限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商品房价格,不再限制价格调整幅度,不再要求审核申报备案价格。不再限制户型比例,鼓励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中修建不同户型的商品房满足各类市场需求。⑶合理放宽预售审批。对讲诚信、重合同的企业,其投入开发建设资金总额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的,允许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⑷全面落实公积金新政。提高公积金贷款比例,由不得低于30%调整为不得低于20%;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目前执行的年限为3年;提高贷款额度,将 金额从3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延长贷款期限,从20年调整为30年。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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