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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出台《临港都市产业园用工促进办法》加快工业发展

2015-06-26 01:53 广安区政府办 A+ A-

    为进一步改善用工环境,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劳动力就业,确保用工安全,近日,广安区出台《临港都市产业园用工促进办法》,对加快该区工业经济发展,完善产业布局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是鼓励用工推荐。具备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定点定向输送熟练工到园区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0元/人职业介绍补贴。园区企业职工成功推荐熟练工到园区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园区给予推荐人100元/人职业介绍补贴。

    二是强化岗位培训。劳动者与园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6个月内用工企业委托区内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就业部门给予用工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对于连续工作2年以上职工,用工企业委托区内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合格后与企业续签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用工企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三是加强住房保障。夫妻双方在园区企业连续稳定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夫妻双方在园区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在区内新购买商品房(限1套),给予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不超过1万元。

    四是完善配套举措。园区企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有就学需求的,经审核,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公办学校就读;园区企业组织职工到区内指定二级医院健康体检的,园区按每人每年150元标准给予补贴;在园区工作1年以上、户籍在广安区外的园区企业职工,每人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户籍所在地车费(限火车硬座、汽车班车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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