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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将加大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2015-10-17 10:39 岳池县政府办 A+ A-

    岳池县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规定,严格执行货运车辆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加大对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根据规定,除运输危险化学品和依法办理了《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货运车辆外,其余货运车辆装载,应当严格按照原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中规定的超限认定标准执行: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30吨(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55吨。

    同时,全县还将采取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等部门“联合执法,一站式查处”的工作机制,强化路面管控,对违规经营的货车进行严肃查处。处罚标准按照《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之一(公路路政)》执行。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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