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安市积极落实优待政策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来源:广安日报
老年人优待是政府和社会在做好公民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在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是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日前,记者就《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贯彻情况,采访了市老龄办秘书科科长唐桂兰。
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老年人优待工作
唐桂兰告诉记者,“广安现行老年人工作优待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省老龄办等2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于近期正式执行,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发文,这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工作的高度重视。”
据唐桂兰介绍,我市在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方面,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督查检查、示范引领方面的主导作用,在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待,采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待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合理确定优待范围、对象及标准,推进优待工作,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稳步提升。从不同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出发,对各优待项目的服务对象进行细分,优先考虑高龄、失能困难老年群体的特殊需要,逐步发展面向老年人的普惠性优待项目。
此外,我市还坚持统筹社会优待与社会保障、优待工作与老龄事业、物质帮助与精神关爱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城乡老年人优待工作,加快发展农村老年人优待项目;统筹不同年龄群体的利益诉求,促进代际共融与社会和谐。
保障有力让老年人的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唐桂兰告诉记者,我市目前所执行的老年人优待意见对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六大类38项进行了规范。在交通出行优待方面,我市则明确规定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在文体休闲优待方面,我市规定,公园、旅游景点应对60至69周岁的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全免,“老年节”(重阳节)当日对老年人实行免费开放,鼓励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予以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