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结合践行“三严三实”出台《村(社区)干部管理规定(试行)》,推出五条硬规,规范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倒逼村干部转作风、便民惠民。
一是严格上班值班制度,每日按时上下班,上下班实行签到,认真填写《基层党组织接待群众记录本》《群众意见交办单》。
二是严格代办服务制度,群众申办事项,原则上均由村(社区)代办员代为办理,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代缴手续费的必须提供发票依据。
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财乡管、账款分管,严禁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无据收款、“白条”入账。
四是严格党务村务公开制度,要求村(社区)党务、村(居)务每季度公开一次,其中涉及村(社区)财务事项每月公布一次,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和重大经济业务及时逐项逐笔公开。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村(社区)干部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达3次的,年底不予评先评优,并扣发年终目标考核奖;累计达5次及以上的,责令辞去现任职务;被免职处理或被罢免的村(社区)干部,不得享受离职村(社区)干部离职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