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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首张“二孩生育服务证”1月8日发出

2016-01-12 13:46 广安日报 A+ A-

    原标题:广安市首张“二孩生育服务证”1月8日发出——来源:广安日报

    1月8日上午10点,我市首张“二孩生育服务证”在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诞生,市民程昌民、白雪燕夫妻收到了他们最开心的新年礼物。

    据了解,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两孩”政策正式施行,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市民即可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据市卫计委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我市从今年起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准备生育第一个孩子或第二个孩子的夫妻,生育前可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夫妻,只需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寸证件照,现场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可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即时登记即时发放。此外,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委托书。

    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奖励扶助金政策是否持续的问题,记者获悉,我市在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上,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政策。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特别扶助的,按有关规定继续给予相应的扶助;已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将来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相应的扶助制度。

    对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2016年1月1日以后又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享受的奖励不用退还。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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