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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八大专项整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2016-06-14 13:11 广安区政府办 A+ A-

  (一)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以规模种殖户和农药、兽药、饲料经营单位为重点,从严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等行为,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农作物的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整治,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力口隐性成分、兽药及饲料生产中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

  (二)开展“两超一非”专项整治。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管理,严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依法严惩生产销售非法添加物地下工厂业主和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三)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未取得批准文号或者伪造批准文号和假冒、仿冒保健食品标志等产品监管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广告中夸大功效、擅自增加功能以及利用会议、讲座等方式非法宣传、非法营销保健食品等行为。

  (四)开展餐饮具安全专项整治。严查自供不合格餐饮具和使用集中消毒单位不合格产品行为。2016年,每半年开展1次餐饮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每季度对批发市场、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经营使用肉及肉制品开展专项整治1次以上,重点治理生产经营假肉、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有毒有害、无检验检疫证明以及来源不明、不合格和假冒伪劣肉品等违法行为。

  (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白酒、豆制品、一次性餐巾纸及食品纸质包装容器等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和“黑市场”。

  (七)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学校食堂、校园内部及周边的食杂店、小超市、食品摊贩等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八)开展“豆芽”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豆芽整治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豆芽从原料到成品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豆芽产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鼓励豆芽加工作坊并购发展和连销经营。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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