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出台《前锋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13.79万人、新农合农村居民参合率达99%。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个、敬老院5所、农村幸福院21个,新增敬老养老床位934张,城市、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率分别达100%、70%。实施贫困群众“五位一体”医疗救助措施,实现一般贫困对象住院治疗个人合规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特殊贫困对象救助率100%。实施无劳动能力贫困对象低保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社会保障兜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