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引导新申办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做到屋顶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
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
三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四是与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单位联合。有效拓宽工作渠道,广泛宣传“明厨亮灶”工作,全面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
通过以上措施,该县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作将有序、快速开展,全面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各项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