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要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社会治安管理始终——来源:巴中日报
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强调,政府要有责任感,人民才有安全感,要依靠法治、依靠综治、依靠自治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确保一方平安,促进一方发展。
陈延荣指出,要依靠法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主导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管理社会,切实做到严打严防、严管严治。要加大学法、普法、守法、用法力度,增强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要坚持为民立警、依法治警、从优待警,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充实警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强、业务上精、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治安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公安民警的主体作用;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震慑犯罪。要依靠综治,充分发挥社会的作用,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形成综合治理新格局;要坚持打防结合、专群结合,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履职尽责,守土有责,齐抓共管,做到分级负责、属地负责、辖区负责,形成社会治安管理合力;要加大社会矛盾和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消化存量、减少增量,防止矛盾激化。要依靠自治,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充分运用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的力量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力量,发挥好“四自四民主”和村规民约的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社区阵地建设、社区组织建设和社区活动的开展,让社区有能力自治、有条件自治、有信心自治;要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社会管理和治理能力。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群防体系建设、信息化体系建设,切实纠正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
陈延荣强调,一定要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社会治安管理全过程,形成科学的协调运转机制,一定要把为民立警的情怀植根于社会治安管理的实践中,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治安管理的第一信号,一定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获得作为最大追求和 标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云主持会议,秘书长黄鹏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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