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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上重伤员离世 折射社会生命责任意识欠缺(3)

2012-12-12 00:10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对于全天候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来说,按照诊疗规则,应该配置应急供电系统。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应该第一时间保证电力供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这就好比在机场,如果塔台突然发生机器故障导致电力中断,应该立即启用应急系统,不然就无法保证飞行安全。

  “医疗机构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有责任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不中断服务。公共服务机构应该秉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行事。”刘俊海说。

  不管是无人避让急救车,还是医疗机构长时间停电,其背后都是责任意识的缺乏,对生命的淡漠。正如受访专家所说,可以通过监督检查、严厉惩治等方式确保规则、义务的落实,但最关键的,还是在于树立对生命的一种责任意识。

  现代社会的正常秩序,正是基于这样的公民责任承担。公共事务不是“他人瓦上霜”,而是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每个公民都应该积极表达出对公共事务的观点和看法,主动地对公共利益、公共秩序进行维护,对其他公民提供帮助,这样社会才能得以良性运行和发展。(记者余飞)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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