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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华:婚礼上“沾喜气”也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2013-08-19 14:23  本站原创
    参加朋友婚礼当伴娘本来是一件“沾喜气”的事,伴娘小余却交了厄运,婚礼结束后不幸被新郎的朋友强奸。8月18日,经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荆楚网-楚天金报2013年08月19日)

    婚礼上“沾喜气”,却对伴娘做出违法的事情来。还是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被告人张某在朋友的婚礼上所做出的龌龊丑事经过。被告人张赫系武穴市梅川镇人,去年10月17日应邀参加朋友婚礼,与充当婚礼伴娘的被害人小余(生于1997年12月18日)结识。当日婚礼晚宴结束后,小余被朋友安排到该市梅川镇某宾馆401房间休息。被告人张某获悉小余独自一人在房间睡觉后,便欲图谋不轨,随即带两个朋友到该宾馆401房间,假意与小余喝酒聊天,想趁其喝醉后作案,但小余不肯喝酒。后张某两个朋友因故离开了房间,张随即露出真面目,要和小余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小余欲离开宾馆的时候,张某强行将其抱住,并以让别人来轮奸小余相胁迫,强行将小余奸淫。小余无端受辱后,迅速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家人,小余家人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当即被警方抓获,等待了是为自己粗鲁行为买单。。

    在百度里写上伴娘、强奸几个关键字,一下子搜索出1,510,000个相关新闻。比如:婚礼上强奸伴娘、闹伴娘演变成强奸,还有伴娘被非礼、被猥亵的事情……,这样的例子枚不胜举。因为碍于婚礼现场的喜庆气氛,结婚三天无大小之分的旧时做法,外加现场的热烈气氛和酒精很容易让人冲动,做出许多出格,甚至违法的事情来。从而导致许多婚礼上,有女同事不敢当伴娘,伴娘已经成了危险的行业职业之一。因此,有些婚宴害怕闹伴娘闹得太过火,催生出新人寻找娱乐场所“小姐”当伴娘的举动。

    参加朋友婚礼当伴娘本来是一件“沾喜气”的事,“逗伴娘”烘托喜庆气氛并没有错。结婚本是热闹,本意只是闹着玩。但是,对伴娘过分的举动,闹过了头,对新娘,甚至伴娘做出伤害的事情来,已经从闹着玩上升到侵犯其人身权利,触犯刑法,等待了只有法律来说话。

    其实,婚礼需要热闹,但不能一味胡闹,需要喜气,但不可滋生邪气,更不能沾有违法的行为。事实上,婚礼上保留一些风俗是少不了的,但必须热闹又不失格调,不能触碰法律底线,谁触碰法律,超越了这个最基本的底线,无论多好的亲戚、无论多要好的朋友、无论多么好的哥们,都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惩罚。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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