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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养狗才能买房”的有效原因

2019-02-25 15:13  川北在线
  “不养狗才能买房”的有效原因
 
  “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近日,山西运城某小区为打造无狗社区,向购房者提出了特殊要求。2月23日,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这条规定属于“软约束”,是希望从源头上建设无狗社区。针对此事,律师表示,开发商的禁狗条款已明确告知消费者,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应属有效的合同。(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在过去,该小区的开发商在运城开发建设住宅小区,而部分业主养狗的问题也成为小区物管最头疼的事,物管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业主投诉,有狗在小区随处便溺,花园、电梯等地都是重灾区。随后小区物管加强了管理,并设立了由物管人员和小区业主组成的“红马夹行动”,但是这些行动治标不治本。由此,公司在探讨如何从源头上禁止养狗,建设无狗社区,也就有了后来的“禁狗条款”。
 
  看到“无狗社区”成立,一些饱受小区宠物狗便溺之扰的网友表示支持,“自由选择不养狗,没毛病”,但也有网友认为,虽然存在一些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但是还是很多居民文明养狗,开发商一刀切的政策不可取,质疑有霸王条款的嫌疑。但按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不养狗才能买房”的协议内容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以说这样的合同可视为正当合同。
 
  所以说,这种购房规定并无不可,这也在一定程度提醒广大养狗的居民,要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做到文明养狗。     (刘伟)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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