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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推进产权改革,保护农民切身权益

2014-10-29 20:26 岳池县政府办 A+ A-

  该县将土地制度创新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重点明晰农民集体土地产权。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农民住房商品化。坚持“盘活土地存量,扩大土地增量”思路,在城镇建成区规划范围内,通过撤村建居、建设公寓式集中住宅小区等方式,将农民住房的集体性质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保护农民完整合法的土地、房屋财产权;在城镇建成区规划范围外,适度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农民新村,实行统一集中居住,切实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同时,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物权前提下,积极推动宅基地的转让、抵押、担保等流转行为,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林权确认和林权证发放工作,鼓励各种经济组织、法人实体和个体大户跨行业、跨区域造林,实现林业产业主体多元化。切实规范林地流转,维护农民和业主的合法利益。有效盘活森林资源,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宜林地示范带动农户发展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特色干果产业,积极推广“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由企业或大户牵头,农户以土地入股,组建专业合作社,实现规模经营。

  三是实现集体经营性土地的市场化流转。坚守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基本农田保护底线,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以租赁、转包、入股、托管等方式,放活土地经营权,盘活农村资源,支持“经营性”集体非农用地直接入市。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在出让、出租时,与国有土地实行同质同价;允许农民集体自主开发非农建设用地,使农民凭借集体土地的开发和经营快速致富。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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