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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5-01-11 10:07 广安日报 A+ A-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与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在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四部门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合力。

  问:每年临近春节都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高发期。随着今年春节临近,刚刚下发的《通知》是保障劳动者报酬权益的重要措施。除此以外,我市人社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

  答:为做好今年春节前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川办发〔2012〕7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4〕30号),制订下发了《关于建立欠薪处理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办发〔2014〕5号),去年11月,市人社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启动实施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落实属地政府(园区)总体牵头、人社部门综合牵头、主管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目前,集中整治活动正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通知》要求,主动加强与各级司法机关的衔接和配合,加大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二是对建筑施工等容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业和企业开展重点排查,发现欠薪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优先办理,快调快审,快速结案;四是加大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查处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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