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全市孤残儿童健康成长,我市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孤儿调查摸底工作,对新增孤儿的生活状况进行严格审核,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及时足额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切实做到不错不漏,应保尽保。同时,根据本人或监护人意愿,把符合条件的3名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纳入了保障范围。2014年,累计新核准孤儿108名,核减孤儿28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