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将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村、贫困户和驻村工作组等信息全部录入《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并适时根据贫困人口变动情况更新扶贫信息,实行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二是健全投入整合机制。整合区级财政投入和其他资金2.4亿元用于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落实小额信贷440万元。
三是完善项目监管机制。实行贫困村竞争性优先实施机制,优先实施乡镇党政重视、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年度减贫任务繁重的贫困村。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实行项目申报审查备案、实施管理、联合验收制度。
四是构建多元帮扶机制。建立区级领导、区级部门定点帮扶贫困村制度,组织全区63个区级部门干部职工4450人,组成136个驻村工作组落实驻村帮扶。创新社会帮扶工作,社会各界通过捐赠、结对子、投资兴业等方式投入帮扶资金7300余万元。
五是创新奖惩考核机制。印发《广安区扶贫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乡镇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单位评先评优、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