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组、村、乡镇、县级部门、督察组的“五级”巡查监管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针对重点项目、中心场镇等区域,制定巡查路线,做到每日有巡查、每日有报告、每周有例会,并填好巡查记录、建好巡查台账,实行一案一档。
建立疏导机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每月5日召开建房审批会,积极主动会审村民建房,严格建房审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建房行为;把“双违”治理纳入法制化、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做到每月有计划、每周有安排、每日有进展,全面梳理排查。
加强乡镇、经开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包片、包干”的长效管理机制运行;通过巡查监控、督查督办、社会监督等方式,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拆除工作,坚决制止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
截止目前,已将134起违建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拆除新建或存量违法建筑74起,面积达3630.56平方米,有效确保了“双违”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