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邻水县高滩镇乐游庙村3组村民张明海早早出了门。这天,他要以该村纪检员的身份,去该村文书家为他孙子的满月酒席履行监督职责。
“该村文书虽然事先向村党支部和纪检组织申报了宴请对象和桌数,并 不宴请管理服务对象,但他毕竟是该村的文书,他平时人缘好,所以肯定有不少村民前来恭贺送礼。”张明海说:“作为村纪检员,我必须履行自己监督职责,劝阻申报宴请对象外的客人参加。”
据了解,近年来,该镇村级监督组织作用发挥越来越突出,2013年村(居)换届选举以来,通过村级监督组织及时纠正村(居)干部违规行为达32件,制止和劝阻基层党员违纪违法行为达6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