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草根创业”。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如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对返乡农民企业家创办的企业符合区内招商引资政策的,按规定享受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保障农民工在创业准入条件、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税收减免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青年创新创业同等的优惠待遇;对自助创业成功并解决2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失业人员,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后,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
吸引“海龟创业”。广安区日前出台了《广安市广安区引进产业发展高端人才暂行办法》,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对广安区新兴产业发展能作出突出贡献,并带来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国际国内产业领军人才,达到扶持奖励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财政资助、一次性安家补助和岗位津贴,其中,一次性财政资助 可达100万元/人。
允许“兼职创业”。符合条件的科级人员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带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影响职称评定;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级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前提下,依法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在广安区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活动,以及在广安区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相应合法股权或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