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完善扶贫开发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用改革思维和发展理念破解扶贫难题,显著提升扶贫开发攻坚实效;严格执行扶贫开发党政同责制,做到领导、责任、措施、落实“四到位”。
二是将扶贫开发纳入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单项考核制度,全程跟踪问效、考核问责;创新社会帮扶机制,强化“第一书记”职能,统筹整合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信息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建设,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新格局。
三是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坚持扶贫先扶志,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激发和巩固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孩子接受良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