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市立即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安排部署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要对本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7个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领导亲自带队检查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石油库区、加油加气站等重点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各县(市、区)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对各自辖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大检查。截止8月18日12时,全市共出动安全检查人员250余人次、检查企业90个、排查各类隐患300余条、当场整改100余条、限期整改200余条、发出指令书60余份。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