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组织。经信、工商、质监、住建等部门共成立两个执法检查组,对部分建筑工地和钢材销售市场(企业)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钢材、采取不正当手段低价倾销、不开或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执法。7月以来,共检查建筑工地、钢材销售市场(企业)35个,随机抽检钢材22组,检出不合格钢材4组。对建筑工地和钢材销售市场购进外省钢材结算票据不正规、采取更换吊牌或混淆钢号等方式以次充好、部分不能提供质保证书或涉嫌造假等问题进行了查处。三是跟踪查处。将检查发现的2户违规建设、建规生产的陕西省钢铁企业上报省经信委,列入了钢铁企业“黑名单”并进行公开发布;对使用不合格钢材的江湾城二期项目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查封了山西襄汾星原、山西华丰和陕西三原晶鑫钢材25.7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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