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对统计工作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近日,广安市统计局结合“六个统计”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围绕“坚持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一主旋律,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的意见》,着力从三方面加强统计法制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一是创新法制工作手段,营造依法治统氛围。要求全市统计系统围绕《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重点宣传内容,紧扣“法律七进”、“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以及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活动,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普法资料开发利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法制宣传,着力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效果,努力营造社会公众参与、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高效查办违法案件。要求全市统计系统从案卷评查、三查(统计核查、统计稽查、执法检查)结果运用、执法检查开展、执法过程管控和严重失信企业公示等工作入手,全面加强统计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切实高效查办“三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虚报瞒报和违反“四条红线”行为的企业以及被群众举报的企业或省局转交的违法企业,并严格按照“谁查处、谁公示”的原则,依程序将被依法查处并执行到位的失信企业信息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切实提高统计执法的威慑力。
三是培育优良干部队伍,服务六个统计建设。要求各级统计部门加大向组织、人社和编制部门的汇报争取力度,严格按照省统计局统计法制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配备相应的统计法制工作机构,落实相应的人员编制,按标准配备专职统计法规和统计执法人员,逐步消除统计法制队伍人员不专、人员兼职现象严重现象。同时,完善统计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面加强统计法规、统计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全市统计系统法制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全力服务六个统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