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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市投诉热点呈现多元化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榜首(2)

2015-03-15 11:28 广安日报 A+ A-

  3月13日,从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2014年,全市消委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咨询、举报5755件。其中,受理消费投诉1364件,较2013年的1231件上升10.8%;成功调解13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7万余元。受理举报155件,全部转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全年共接待消费者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咨询4236人次。

  据消委会统计数据显示,根据投诉类型分析,商品投诉976件,占投诉总量的71.55%,较2013年的76.36%减少了5个百分点;服务投诉388件,占投诉总量的28.45%,较2013年的23.64%增加了5个百分点。按投诉性质划分,售后服务、质量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六成以上。其中,涉及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仍然较为突出,延续了近年来占比超过40%的态势,质量问题投诉也相对较高,超过投诉总量的20%。与2013年相比,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数量上升了2.17%,质量问题的投诉数量下降了8.61%。

  2014年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投诉仍居前列。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衣(服装鞋帽类)、食(食品类)、住(房屋建材类)的投诉比重同比均有所下降,分别下降2.9%、5.63%、1.23%,只有行(交通工具类)的投诉比重上升4.22%。与2013年相比,电信服务类、生活社会服务类、邮政业服务类投诉比重同比有所上升,分别上升5.18%、2.16%和0.31%;互联网服务类和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比重同比有所下降,分别下降了0.6%和0.37%。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历年消委系统受理投诉统计情况分析来看,以前涉及的消费者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商品和食品等家居常用消费品。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从雷同化、排浪化到个性化消费的转变,消费投诉热点也开始呈现多元化。汽车、假冒农资产品、网络购物、装修建材、快递服务等方面消费者的投诉呈上升趋势。投诉问题涉及售后服务、安全、价格、合同、虚假宣传等多个方面,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种类多、性质复杂。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渠道和方式增多,新《消法》实施后,消费者的群体投诉也开始显著增加。

  2014年,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在消费投诉中依然位居榜首,占投诉总量的29.3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87%,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不过关、售后服务不到位等方面。值得欣慰的是,全市受理涉及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564件,占全年投诉总量的41.35%,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49%。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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