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锋区人民政府出台下发《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开始,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单位采用全文公开和摘要公开等方式,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在答复建议和提案人1个月内予以公开。
这是该区人民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的又一重大举措。《通知》规定,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或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或区分处理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
同时,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稳妥处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