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农村改革为主题,盘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二是出台农民增收实施意见,强化农民增收党委书记、乡镇长负责制和末位述职制,实行季度督查通报;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四是切实抓好产业、乡村旅游业和劳务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五是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民增收新业态,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力争2015年农民收入实现“三个升位”(排名升位、总量升位、增幅升位)的目标。